1945 年 12 月 25 日起臺灣由中華民國接管。同年 11 月接管會主任委員來到花蓮,指示行政不中斷,工廠不停工,學校不停課的原則,使一切迅速恢復正常。次年一月,花蓮縣政府成立,張文成為官派縣長,改花蓮港廳為花蓮縣政府,改郡街庄區署鎮鄉公所,並昭告民眾,日本人之動產和不動產,皆禁止授受。日治時期原住民改日姓名者,均改回漢姓,並清查戶口、地政及籌組人民團體,辦理求濟分困等工作。
由於長達五十年的日本統治,台灣同胞對祖國的政治制度與社會現況,均缺乏了解,而又期望過高。其次,在政治方面,行政長官制度,確有諸多缺失,而官箴、軍紀欠佳,政治參與和待遇也不盡公平。在經濟方面,由於不當之管制政策,百業蕭條,物價飛漲,失業嚴重。在社會方面,復員返鄉的前台籍日軍軍人,就職無路,一文莫名,因而逐漸形成一股不滿政府的暗潮。此外,行政長官陳儀個性剛愎,以致下情不能上達,官民關係惡劣。由於以上種種因素,有識之士早已預感危機之瀕臨,然而,長官公署猶渾然不覺。
1948 年全台爆發史稱 228 事變。花蓮縣大致上只有由縣長召集各里長及地方士紳、機關首長商討安定地方之辦法。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以馬有岳為主任委員,討論為確保治安及解決糧荒。十日國軍抵台北,長官公署廣播命令撤銷各縣市處委會。花蓮縣處委會乃緊急召開會議,一致通過解散該會。十一日,各機關開始上班,學校恢復上課。十七日國軍抵達,展開綏靖工作。整體而言,花蓮縣在事件發生期間,僅有小騷動,並無重大動亂。可查的紀錄中東部綏靖區計逮捕人犯 189 人,其中台東 55 人、花蓮 134 人,另通緝首謀重犯台東 6 人、花蓮 7 人。經軍法偵訊結果,准予自新者64 人、受管訓者 65 人、處徒刑者 50 人、死刑者 10 人。
1948 年一月,花蓮縣長換人,由曹匯川接任,繼續花蓮縣的各項建設工作。1949 年 5 月 19 日台灣省政府主席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發布台灣省戒嚴令實行戒嚴。 1950 年 6 月,實施地方自治; 8 月第一屆花蓮縣議會成立; 10 月選出花蓮縣第一任的民選縣長楊仲鯨先生。這時候的花蓮縣,各族群間均能和睦相處,各階層也都能發揮農業社會勤勞節儉的美德,努力工作;在農業生產方面,一年比一年的產量更多,人民的生活也日益改善。
從 1960 年代起,花蓮的中小型企業開始萌芽和成長,在政府人民的共同努力之下,國民所得提高,人民的生活更是顯著改善。尤其是九年國民教育的實施,對國民素質的提高更是大有幫助,奠下從農業轉型工商業社會的人力基礎。1970 年代推動十大建設,其中之一是興建北迴鐵路,於 1973 年 12 月開工,至 1980 年 2 月 1 日通車,此鐵路的興建,更給花蓮的交通和發展帶來極大的幫助。除鐵公路外,花蓮也闢建機場、航線,與其他地方密切往來。
歷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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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 21年(1895年),日清爆發甲午戰爭,清廷戰敗,乃在馬關條約中割讓臺灣給日本。消息傳來,島內群情激憤,誓死抗日,並成立臺灣國,共同推舉唐景崧為大總統;劉永福、丘逢甲等義士亦皆組織民兵抗日,但無法阻擋日軍登臺的大勢。臺灣終在清國統治 212 年後易幟,進入日治時代。
日本統治臺灣後,於 1895 年 6 月進占花蓮港。當時新城有一士紳李阿隆,傲慢不馴,日軍招降不去。於是日軍設計將他誘騙離開新城殺害,藉以殺雞儆猴。此招果然奏效,日軍很快在花蓮取得威信,且平定太魯閣諸番的叛亂,改奇萊辦務署為臺東廳花蓮港出張所。
1899年日本財閥賀田到花蓮開拓志學、吳全城,北上至三棧,得地 12500甲,經營運輸、郵遞、金融、製糖、製樟腦等事業,這些事業對花蓮工業的發展,具有非常大的貢獻。 1901年廢花蓮港出張所,新設花蓮港、璞石閣兩支廳;並在加禮宛、七腳川、象鼻嘴、吳全城、拔仔庄、水尾、迪階、觀音山、大庄、公埔等地設立警察派出所。
1909年,又改花蓮港支廳為花蓮港廳,與臺東廳分開治理,從此花蓮升格為地方單位,不再附屬於臺東廳。由此可見花蓮的地位正與日俱增。在地方制度確定下,日人也積極建設花蓮。1910 年 12 月間,花蓮港與壽豐間的鐵路完成並通車。1913年,基隆、花蓮間的航路定好,小倉之號開始航行。次年又在壽豐設立五百噸的製糖廠。
1919 年,開築花蓮與蘇澳間的汽車公路。 1920 年,重修八通關行人道。1926年東台灣鐵路全線通車。
這些道路的相繼完成,對花蓮的發展有莫大的頁獻,不管是人口的移入,或貨物的輸出都極為便利。1938年,花蓮港築港完成舉行通水典禮,此舉更奠定花蓮日後發展的潛力。
正當日本人的建設逐項完成,終因戰事擴大,時間拖得太久,而在 1945 年 8 月 15 日宣布無條件投降。臺灣結束日本 51 年的統治。
1951 年 9 月 8 日排除中國參加的對日「多邊和約」和美日安保條約在舊金山簽訂,其中包含日本必須與未被邀請參加舊金山多邊和約的中國簽訂單獨和約。1952 年 4 月 28 日,中日和約在台北簽字,條約的第二條僅止於承認日本「放棄臺灣」,並沒有表明臺灣要歸還中國。1972 年 7 月 7 日田中內閣成立,9 月 29 日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聲名兩國關係正常化,建立外交關係。其中復交的原則中包含「中日和約」已失去意義而失效。9 月 29 日外務大臣大平正芳正式宣布:「日華和平條約失去存續的意義,認為終了」 【註】 。
漢化原民大規模的進入花蓮開拓,始於清同治年間。因為政治勢力的擴展,早前較早漢化的原住民才大舉進入花蓮地區。在此之前,都是零零星星的前來開墾。如宜蘭人李享於嘉慶年間到里荖溪(今壽豐鄉荖溪)招募佃農墾殖;淡水人吳全、蔡伯玉於道光年間自宜蘭募民前來開墾。即在今之壽豐鄉志學一帶築城墾拓。耕地曾一度南伸至今花蓮市國民里和興安等四周圍。然而當時這些漢化與未漢化的原民之間常互有侵襲,居民不安;在吳全死後,餘眾也就棄地離去了。
漢化原民遲遲才進入花蓮墾拓的原因有二。一為地理的因素:臺灣的發展是由南而北,由西漸東,花蓮因有中央山脈的阻隔,橫越不易。二是政府禁令:康熙年間,臺灣西部因抗清而陸續發生吳球、劉卻、朱一貴等反清運動,舉事不成後,餘眾遁跡後山(即臺灣東部,中央山脈之後)潛藏。清政府下令不准住民越界進入後山,以致遲遲不得開發。
直到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三月,因日本出兵台灣南部原住民部落的軍事行動,以及隨後中日兩國的外交折衝。史稱牡丹社事件 (日本稱為台灣出兵或是征台之役),又憂慮原住民經常肇事,乃決心設直東臺,對臺灣東部加以管理。同年七月,福建船政大上臣沉葆楨提議,以三路開發後山。經朝廷同意後,隨即命候補同知袁聞析招募綏靖軍,自鳳山開道進臺東,是為南路。命福建陸路提督羅大春率綏遠軍兼募勇士,自蘇澳開北路達花蓮。命總兵吳光亮招募飛虎軍,自林杞埔(今竹山)越八通開到玉里,是為中路。此三路打通之後,沿路設置委員,負責撫民理番的工作。
光緒元年(1875年)清政府設置卑南廳,管轄臺東、花蓮兩地,解除漢番禁令。於是,漢化原民才開始大量湧入花東地區。光緒十三年(1887年)改卑南廳為臺東直隸州,轄臺東廳,花蓮廳管轄瑞穗以北之地,此時戶口激增,開墾之地日廣,工商百業也隨之發達起來。
繼沈葆楨之後,治理臺灣的是劉銘傳。他撫番屯墾、開礦造業、發展交通、整頓吏治,對臺灣的開發極有貢獻。光緒十七年(1891年)邵有濂接任因病辭職的劉銘傳為臺灣巡撫,他更進一步,於次年命捐傳巡閱全臺各地的防營,同年四月抵達卑南,接著北上璞石閣、水尾、拔仔庄、大巴塱、六階鼻、吳全城,最後到達花蓮港,總共校閱後山各營防軍有三營六哨,分防二十四處據點。此舉對花東地區的墾民有極大的鼓舞與安定作用,更由此看出,花蓮已慢慢顯出她的重要性,而不再是荒僻之地了。
從歷史的角度來了解花蓮。縣內居民族群的來龍去脈與分布,如泰雅族、布農族、阿美族、平埔族和漢族,他們是如何來到花蓮的?而他們來到花蓮之後又如何對花蓮進行開拓?分為四個時期:史前時期、清治時期、日治時代和終戰以後。
所謂史前時期,是指尚無文字記載的那段時期,大都以「傳說」來傳達一切人類先祖的活動。有關花蓮的開拓,傳說最早來的是阿美族、泰雅族、布農族、平埔族等這些原住民。所以在這裡,我們就先來介紹這些花蓮早的住民。當然,今天花蓮縣的繁榮是所有住民共同努力的成果,但就歷史的追溯而言,仍有必要認識這些最早住民的活動與習性。
(一)阿美族:
阿美族人世居我國東部的花東縱谷及濱臨太平洋的東部海岸地區。傳說在一個很遙遠的年代,當洪水淹沒大地之時,有個名叫督季的女子,帶著她的弟弟拉拉幹,機警的跳上一個木臼,隨波逐流逃生。他們在水上漂了很久,後來才漂到奇拉雅善,即今之豐濱的里牙津山登陸,從此在這兒定居並結為夫婦,傳衍後代。後來子孫慢慢多了起來,就分支遷徙出去。現在的奇美、烏雅立、巫老僧、烏溺、謝得武、掃叭頂、加蚋蚋、荳蘭、里漏、壽豐、月眉、鳳信、馬太鞍、太巴塱、富源、樸石閣、水璉、貓公、青浦等地,大多住著阿美族人。也就是阿美族人至少在花蓮地區就開拓了這些地區。
阿美族是個頗具特色的族群,除了辛勤耕作外,還保留了人類最古老的製陶方式。他們在歌舞藝術的表現上很有天分,每年七、八月,在農作物收成之後所舉行的豐年祭及發達的年齡階級,便是例證。如今阿美族的豐年祭早已聞名全台,也已成為花蓮最重要的文化資源之一。
(二)泰雅族:
泰雅族人不知從何而來,他們並無類似阿美族洪水漂流的外來傳說。流傳在他們族群裡的起源傳說有二:一說人由樹根中生出來的,而此樹生長在中央山脈的神石上,約在今南投縣仁愛鄉霧社東南方,標高 3108 公尺的地方。另一說是他們的祖先由高山上的巨岩裂開而誕生;巨岩約在大壩尖山頂,海拔 3505 公尺;也有一說是在今仁愛鄉瑞岩部落之斯巴揚臺地上的山腹間。最後一種的傳說流傳較廣,似乎泰雅族人原來就是屬於本島的原住民,而且是屬於山地的部族,並非因漢人前來開墾才退居上山的。
這支屬於山中傳加的子民,散居台灣廣大的山區,但在花蓮縣境內,則主要分布在秀林鄉、萬榮鄉和卓溪鄉等三個山地鄉。他們以前的生活方式是刀耕火種的農業,也就是用火燒山整地,然後耕種收成。收成後再換另一塊地,用同樣的方式耕作。除了刀耕火種的農業生活外,還兼狩獵、捕魚、飼養,以補生活之不足。泰雅族人並無類似阿美族那樣精采的歌舞表現,他們的藝術表現在服飾編織上,尤其是女子常以編織的功夫來定高下。泰雅族人的服飾是為了表現美與社會地位,因此從頭到腳都有各種飾物,有冠飾、耳飾、頸飾、臂飾、腕飾、腰飾、和腿飾等。每一種飾物都很精美,很能表現他們的藝術天分。
不過,這支原始古老的民族,與現代的文明接觸之後,已經發生驟變。目前,他們的生活方式與國內其他地區並無明顯區別。山地鄉所見全都是水泥洋房,與西洋宗教的傳入也大多改信基督了。
(三)布農族:
布農「bunun」一詞原為「人」的意思。原本住 在臺灣的西部平原,因荷蘭人、西班牙人和漢人的相繼登陸及開墾,才被迫不斷的向深山裡遷徒,而成為一典型的高山民族。他們居住在海拔一千公尺以上的山地,主要分布在南投、花蓮、臺東、高雄等四縣十一鄉,中央山脈中之山地鄉。
花蓮縣的布農族是由南投的山地鄉遷過來的。分為三大系統,從丹大溪遷來的叫丹社群,從巒大溪遷來的叫巒社群,自郡大溪來的叫郡社群;此三社群中以巒社群來花蓮最早。他們分布在花蓮西部沿中央山脈的山區,有卓溪鄉、海端鄉、延平鄉、萬榮鄉的馬遠村等,與其他的原住民雜居,但各成部落。
布農族與泰雅族一樣,也沒有外來的傳說,但其祖先卻有征伐太陽的勇敢故事。因為征伐太陽,而得到月亮的幫助,帶回粟米;所以布農族就按月亮的圓缺來祭祀,而粟米也成為他們經濟生活的主幹。除了種粟米,狩獵也是布農族人生活的一大主體,每年九月至十二月及三月至四月間,是農閒也是他們狩獵的旺季。其他時間則禁止狩獵。好讓動物能繁殖,保持生態平衡。他們狩獵的區域以氏族為單位,打獵時不能越區,以維持氏族間的和平。
布農族人的音樂天賦頗高,他們有「八部合音」的獨特唱法,小米祈禱豐收歌更斐譽於國際音樂史上,特別珍奇的「杵音」,即是由七至十個男女,各拿著粗細長短不一的長杵,跟著一定的節拍搗粟,所產生的音樂。布農族人的音樂大都和祭祀連結在一起,有祭祀就有音樂;而他們最有名的祭典活動是「打耳祭」。
打耳祭 manahtangia 的主要意義是祈求野獸繁殖興旺,往後的狩獵收穫能更豐富,同時亦具有凝聚部落力量的用意。祭典通常在四、五月舉行,當天祭司會集合全村男性族人和男孩到集會場所來參加射鹿耳儀式。射鹿耳的距離只有一公尺半,因此可說每射必中;小孩射鹿耳在祈求將來能成為神射手,成為狩獵好手。祭典之後大家就喝酒、唱歌、跳舞,然後歡喜落幕。
而今,鹿隻已經漸少,且野生動物也列屬保育,布農族的生活方式已經完全改變。為了保持族群的特色和凝聚部落力量,偶爾他們還是會舉行「打耳祭」,反而成為一個觀光節目。
(四)平埔族:
平埔族是臺灣各支原住民中最晚到花蓮來的。他們原居住在臺灣西部平原,分地而居,並分為好幾個支系,如凱達格蘭族、噶瑪蘭族、道卡斯族、柏宰海族、西拉雅族、巴折黑族、巴普蘭族、阿里棍族、巴布薩族、魯查族、馬卡到族、大滿族等。
其中噶瑪蘭族,因受到吳沙開墾宜蘭平原的壓迫而遷到花蓮,這支平埔族被稱之為「加禮宛平埔族」。因為他們乘竹筏到花蓮的美崙溪口登陸,住在美崙山邊的平原,新建部落仍稱為加禮宛社,就是現在的新城鄉嘉里村。
另外住在臺南、高雄一帶的大滿族、馬卡到族、西拉雅族,也一樣受到漢人開墾嘉南、高屏平原而被迫搬遷,他們越過中央山脈,經臺東大武來到富里,因而被稱為「富里平埔族」。
由於平埔族人到花蓮的時間較晚,又勢單力薄,無法進入深山開墾占地,只得在平原和阿美族人雜居,或者在山腳下和布農族人、泰雅族人、卑南族人等雜居。後來又受到漢文化的強勢同化,現在則早已分不清誰是平埔族了。目前所知,只有在豐濱鄉的新社村,還有人懂得一點噶瑪蘭語;以及在富里鄉的東里村還可以找到平埔族祭祀阿立祖的小廟,是平埔族來花蓮墾拓的證據。除此之外,一切都與平地人無異。
